清晨的鸟鸣本是惬意的风景,但陕西西安一名男子因为养鸟被判刑的案例,给所有爱鸟和养鸟人士敲响了警钟。看似寻常的养鸟爱好一旦触犯法律,便可能从赏心乐事变成牢狱之灾。
2025年9月16日上午,西咸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张某某家中进行入户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22年起,年过六旬的张某某在西咸新区多个鸟市收购野生鸟类,并饲养于其暂住地。到2025年6月,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了58只野生鸟类,其中9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红嘴相思鸟、画眉云雀等,涉案价值达2.4万元。法官依法宣读判决,张某某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刑拘两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宣判后,法官耐心向张某某及其家人解释判决理由,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定以及社区矫正注意事项。此案成为西咸新区法院2025年审理的一起典型环境资源案件,既坚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也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审判、法制教育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从法庭到家中,从判刑到普法,这场特殊的入户宣判,是司法为民的一次生动实践,守护生态底线的同时,也增强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与期待。
实盘配资平台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